他突然之间了解这个人的残忍。
他利用人性,让他们追逐利益,互相争斗。
简直在把他们当狗。
而如果换算成人民币,不是在这种危机四伏的地方,他说不定还真会去……
这就是有钱人的快乐吗?
转眼之间,有钱人已经抛出去小一万了。
他们这群骨头再硬的,也没抗住金钱的欲望,上去像疯狗一样争抢。那颗橘子都被他们捏爆了。
最后那人鼻青脸肿的捧到家主面前,已经是个残破不堪的烂橘。
家主看也没看,视线落到从未动过的两人身上,问他们:“你们为何不抢?”
他问的正是黎栖和阿狼。
阿狼很是天真,他这么问,就回答了:“我又不是狗,为何要去争一个橘子?你要是舍得扔块肉,我说不定就去争了。”
黎栖低头瞅了瞅他。
现在确定这傻小孩绝对不是巫略了。
巫略没这么呆逼。
家主屑笑一声,还真叫下人取来一块鲜肉。
一扔出去,阿狼直接上去叼一嘴。
当场吃了。
见到这一幕的人无不错愕。
有人惊叹道:“这孩子口味真重。”
另一人:“这哪儿是口味的问题,他会吃生肉,咱可要防着些,可别哪天不明不白把你吃了。”
那人:“这!怎么可能……”
他们各自陷入自己的心机。